科学院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科学院
科学院将是现有两类机构的自然发展的产物。这两类机构是:英国的皇家学会、化学学会等等老科学学会以及枢密院科学委员会、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或者法国的科学研究委员会等等总的政府咨询机构。不过科学院的职能要比上述这些机构广泛得多。它要把科学发展的总参谋部的职能和在它直接指导下积极进行的基本研究活动结合为一体。这原是皇家学会的创办人的目的,虽然规模较小,可是在以后的年代里,科学院逐渐失去了这种职能,在性质上变成单纯授予荣誉的机构,其唯一的集体活动是出版刊物。它们变成科学的监护者和档案保管者,而不是科学的领导者了。在每一地区中,新科学院要由一组相互配合的研究所组成。科学院院士本身一般都是这类研究所所长,不过可能有许多院士比较喜欢单独地从事科研。他们要么自己进行工作,要么仅作为研究所的一名普通成员。(https://www.daowen.com)
科学院和大学之间的关系应该仔细加以规划。目前进行基本研究的研究所大多处于大学控制之下。这并不总是有助于它们的最有效的管理或最迅速的发展。同大学保持联系是有好处的,但要使这种联系具有比较非正式的性质,如让研究所所长也当上大学教授等等。这个所长要向科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并由它提供经费。科学院的部门划分暂时可遵照由来已久的学科分类办法,不过需要定期加以修改。特别在理论科学方面,不必要也不宜于实际设立任何研究所;把工作人员分散到一些研究中心要好得多。但是在其他情况下,设立目前的国立物理实验室类型的基本研究中心研究所,还是很值得的,不过它的研究范围要广得多,它的技术性和日常性工作却要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