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能否自给自足?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科学事业能否自给自足?

如果科学家自己能够从应用他们的发明所得的收益中分得可观的一份,筹措经费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人们已经作过这种尝试,设法制订了科学发明专利取得办法以便使科研工作直接获得好处。最卓著的例子是威斯康星大学所取得的制造维生素D的专利权。

不过总的来说,科学家本身并不赞同这种做法,因为他们明白,在大多数情况下,专利办法会阻止科学的有益成果的应用。在医学方面尤其如此。由于专利的限制,有益于整个人类的药品维持高价,以至只有最富有者才用得起。科学家感到自己参加这种交易是违反自己的基本原则的,虽然由于现有企业的排外性集团的缘故,他们不得不这样做。(https://www.daowen.com)

不过除开这种道德上的考虑之外,任何通过专利来筹措科学经费的规划也还是有严重的实际困难的。目前不大有什么重要的专利交给大型垄断公司以外的企业来经营可以获得成功。有时,这些垄断企业把专利收买起来可能是值得的,不过一般来说,避开专利的规定要容易得多,而且在诉讼中,钱多的总是操胜算。总的说来,科学家本能地不参与商业还是一桩好事。由于他们专长不在此,亏损机会大概不少于赚钱机会。这种损失可能使整个科研部门无限期关闭并使许多人受苦。即使科学家在商业上取得成功,他们一般只能以牺牲自己的科学才能为代价,而且还得同意实行保密和刊登夸张的广告。这种夸张的广告是在商业上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然而却和科学精神很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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