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3.3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工序控制为手段”的程序化管理模式。

3.3.1 严格合同规定,强化现场管理

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条款中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要求与说明,施工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三检制”的质量原则,在工序结束时必须经业主、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关键的施工工序,均建立有完整的验收程序和签证制度,甚至监理人员跟班作业。

3.3.2 落实质量责任,做好现场记录

施工现场值班人员采用旁站形式跟班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把握住自己监理项目的每一道工序。为了掌握和控制工程质量,及时了解工程质量情况,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的要素进行核查,并作出施工现场记录,换班时经双方人员签字,值班人员对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https://www.daowen.com)

3.3.3 加强相互协商,开好各种会议

为了协调施工各方关系,业主驻现场工程处每日召开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碰头会,检查每日工程进度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理部每月28日召开施工单位生产协调会议,由总监主持,重点解决急需解决的施工干扰问题,会议形成纪要文件。

3.3.4 完善检查制度,重视质量问题

根据监理部制订的《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施工质量责任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加强自检工作,并对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坚决执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出现质量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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