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战争是指国家或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等目的,使用武装力量进行的大规模激烈交战的军事斗争。是解决国家、政治集团、阶级、民族、宗教之间矛盾冲突的最高形式。战争将长期存在于人类社会,并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直接影响人类的安危、民族的兴衰、国家的存亡、社会的进步与倒退。
战争按性质,可分为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按战争形态,可分为冷兵器战争、热兵器战争、机械化战争以及信息化战争;按是否使用核武器,可分为有常规战争和核战争;按战争规模,可分为世界大战、全面战争和局部战争;按作战空间,可分为陆上战争、海上战争和空中战争等。
战争具有政治性。德国著名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明确提出:“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毛泽东更进一步提出:“战争——从有私有财产和有阶级以来就开始了的、用以解决阶级和阶级、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一种最高的斗争形式。”战争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历史现象,是社会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时的产物,是政治通过暴力手段的继续。只要有民族与民族、国家和国家、阶级和阶级、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并且这种矛盾有被激化的可能,就可能引发战争。(https://www.daowen.com)
战争具有暴力性。克劳塞维茨认为,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搏斗,暴力性是战争最基本的特征。无论是冷兵器战争的刀光剑影,还是热兵器战争的枪炮烽火,都表现为敌对双方的武装人员运用武器装备来破坏对方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力量,都表现为双方物质资财、人员生命等方面的直接破坏,都带来交战双方心理、精神方面的严重损伤。在信息化战争中,战争的暴力对抗,不仅表现在以信息牵引的精确火力打击所造成的物质和人员损失上,还表现在电磁对抗所造成的物理空间和信息领域的损失方面。信息化战争并不是使战争不再具有暴力性,而是改变了战争暴力的具体内容、实现领域和表现形式。只要有战争存在,就有超越一般暴力活动的激烈的暴力对抗存在,就难以完全避免流血牺牲和物质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