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  弹

四、子  弹

(一)子弹的各部名称及用途

子弹(图7-13)由弹头、弹壳、底火和发射药组成。弹头用以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弹壳,用以容纳发射药,安装弹头和底火;底火,用以点燃发射药;发射药,用以燃烧后产生火药气体,推送弹头前进。

(二)子弹的种类、用途及标志

图示

图7-13 子 弹

1.普通弹

用以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

2.曳光弹

主要用以试射、指示目标和作信号用。命中干草能起火,曳光距离可达800米。弹头头部为绿色。(https://www.daowen.com)

3.燃烧弹

主要用以引燃易燃物体。弹头头部为红色。

4.穿甲燃烧弹

主要用以射击飞机和轻装甲目标(在200米距离上穿甲厚度为7毫米),并能在穿透装甲后引燃汽油。弹头头部为黑色并有一道红圈。

另外,还有空包弹、教练弹、空炸弹等辅助弹。空包弹主要用以演习,没有弹头,弹壳口收口压花并密封;教练弹主要用以练习装退子弹、击发等动作,外形和重量与普通弹相似,弹壳上有3道凹槽,无发射药,底火为橡皮制成。空炸弹,主要用以对空射击训练用,弹头在500米内性能与曳光弹相同,超过500米时,弹自动分离为3部分,能减小对射击地域的危险程度。

子弹箱外均标有弹种、数量、批号和年号等,领用时应看清标志,以免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