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警察部队的前身
2026年07月15日
(一)武装警察
部队的前身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适应对敌斗争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需要,在各个苏区、各个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先后建立了不同名称、不同数量的执行公安保卫任务的武装力量,如赤卫队、暴动队、警卫队、政治保卫队、公安队、保卫大队、警卫营、保安团、警备团等。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这支武装力量担负着保卫首长、警卫机关、镇压叛乱、锄奸肃特、看押罪犯、维护社会治安、保卫革命政权等任务。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背叛革命,大批优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牺牲在国民党反动派的屠刀之下,轰轰烈烈的大革命惨遭失败。为了在白色恐怖下保卫党的组织,党中央决定成立特别委员会,下设中央特科,负责党的保卫工作,这是我们党最早成立的保卫组织。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为了保卫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和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了隶属于国家政治保卫处的政治保卫大队。长征途中,当时的政治保卫部队,在保卫党中央机关的安全,顺利实现中央红军的战略转移中,立下了不朽的功勋。1938年5月,为了维护边区首府延安的社会治安,党中央决定成立“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他们身穿制式的警察服装,专门执行治安保卫任务。这是我党历史上最早的一支人民警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