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警察内卫部队

(一)武装警察内卫 部队

1.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武装警察内卫部队体制曾多次变化,先后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1983年组建前系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卫执勤部队。武装警察内卫部队的领导机关为武装警察总部,省以下设总队、支队、大队、中队。武装警察内卫部队组建后,在完成警卫、守卫、守护、看押等执勤任务的同时,还在配合公安机关“严打”、平息反革命暴乱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基本任务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武装警察内卫部队的任务主要是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指定的国家机关、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机关,省级以上大型集会,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文化活动,重要外宾和各国驻华使(领)馆的武装警卫任务;担负重要机场、电台、电视台、通信枢纽、工厂、发电厂(站)、仓库的武装守卫任务以及协助目标单位执行押运任务;担负铁路主要干线上重要桥梁、隧道及特定的大型公路桥梁的武装守卫任务;担负国家监狱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监狱、劳改场所主要关押点的外围武装看押任务,并协助目标单位执行押解、追捕任务;担负县以上看守所的外围武装看守任务以及协助目标单位执行逮捕、押解、追捕任务;担负大城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沿海开放城市的武装巡逻任务;担负战时内卫任务。

3.部队特点

武装警察内卫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有着许多共同的特点。但是,由于其体制编制及担负任务的不同,又有其自身的特点。

(1)部署配置的分散性

武装警察内卫部队遍及全国各地,大至一个中队、1个排,小至1个班,甚至3~5个人就是一个战斗单位。有的驻守在繁华的闹市,有的驻守在偏僻的边疆、荒山孤岛、风雪高原。部队的分散性,是由执勤目标和斗争对象的分散性所决定的。这个特点,给部队的组织指挥、行政管理教育训练等各项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这就要求广大指战员,树立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发扬吃苦耐劳的革命精神,自觉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独立作战能力。

(2)执行任务的特殊性

武装警察内卫部队担负的任务决定了其执行任务的常年性、突然性和政策性。全体官兵,时刻处在对敌斗争的第一线,常年处在高度戒备状态,随时要准备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随时准备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随时可能流血牺牲。如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党政机关、重要外宾和各国驻华使(领)馆的警卫勤务,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的守卫,对监狱罪犯的看押等。如果在执勤中小有疏忽,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和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给党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损害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可以说,哨位就是战场,执勤就是战斗。

(3)工作环境的复杂性和艰苦性

武装警察内卫部队常年在复杂的环境下执勤,在艰苦的条件下工作,如在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执勤的部队要直接同犯罪分子打交道,接触阴暗面多;在城市,特别在开放的大城市驻守的部队,面对灯红酒绿,要时刻警惕和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等。这就要求部队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4)联系群众的广泛性和密切性

武装警察内卫部队在执勤中,要同社会各方面发生广泛的联系。这种广泛的社会联系,是搞好部队建设、完成各项任务的有利条件,同时,也给部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每个同志不但要有过硬的军事技能和本领,而且还要有高度的政策法制观念,要学会按照政策正确区分和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文明执勤、严守群众纪律、搞好警民关系。

4.大事记

胜利完成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1949年10月1日,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光荣地担负了开国大典的安全保卫任务。当时的中央公安纵队担负了天安门上下核心地区的武装警卫,北京市纠察总队担负了会场外围、受阅部队、游行群众集结地区、疏散路线、首长行车路线、停车场等处的警卫任务,由于全体指战员发挥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守职责,确保了开国大典安全顺利进行。

参加抗美援朝战争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公安部队,先后有12个团陆续入朝,守护了1750多公里的公路和近千公里的铁路,设置了824个防空哨,参加了抗击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战争。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党委的领导和朝鲜人民的支援下,与兄弟部队配合,完成了战地和后方支援、防空护路、保护交通安全、警备城市、纠察执法、清剿土匪特务、看押俘虏等战场勤务任务,积极帮助朝鲜消除战争灾害,对保障前线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人民志愿军公安部队在朝鲜战场共捕歼特务土匪629名,击落击伤敌机154架,捕获敌机飞行员7名,排除敌机投下的定时炸弹和爆炸物5千余枚,抢修被炸公路、桥梁1万多次,协助兄弟部队修复被炸、被毁桥梁1570余座,从敌人轰炸扫射下抢救出伤员3880余名、汽车8000余辆,收容了2000多名兄弟部队失散人员。在完成各项战斗任务中,涌现出了大批英雄模范,荣获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荣誉勋章,为祖国争得了荣誉,受到了朝鲜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赞扬,在公安部队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参加建国初期的剿匪肃特斗争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秩序还不稳定,国民党在大陆潜伏下大批特务和“地下武装”,使新解放区的匪患十分严重。公安部队遵照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积极参加了清剿土匪和肃清特务的战斗。据不完全统计,从1949年至1955年期间,除配合国防军和公安机关剿灭了220多万武装特务外,还以公安部队为主,捕歼小股、分散匪特24000名。如1950年3月,仅四川公安部队参加的大小战斗就有40余次,歼匪7000余人。1951年5月,云南公安部队参加“耿马、双江”剿匪战役,共歼李弥匪部1000余人。同年9月,国民党残余部队陈令德1000余人在福建登陆,福建公安部队配合野战部队一举将其全部歼灭。1952年7月,西南公安部队胜利地清剿了盘踞在四川黑水地区的傅秉勋土匪,共歼匪徒3635名。1953年3月,西北公安部队参加了清剿马良股匪的草地战役,共歼匪徒1400余名。同年7月,国民党残匪进犯山东半岛,公安部队80团在野战军的配合下,英勇阻击和反击,共歼敌3400余人,击落敌机2架,击沉敌小型登陆舰艇3艘。1954年,全国公安部队使用1.8万余兵力,组织小分队,对散匪进行搜捕缉拿,共歼匪徒1000余名。1955年,公安部队共使用3.35万兵力,继续进行剿匪,共歼匪徒3790余名。

圆满完成保卫首长安全的任务 建国以来,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了极其繁重而光荣的警卫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省、市、自治区机关的任务。近半个世纪以来,在国际、国内斗争十分尖锐复杂的情况下,武装警察部队极其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执行各项警卫勤务。广大指战员赤胆忠心,克尽职守,顶烈日,战严寒,坚守岗位,同隐蔽的和公开的敌人进行了有效的斗争,及时处理各种治安和自然灾害事故的危害,确保了首长及首脑机关的安全,保证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国事活动的顺利进行,配合公安机关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敌人暗杀、破坏的阴谋活动。建国之初,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访问苏联,我公安执勤部队高度警惕,认真负责,及时排除了放置在北京——沈阳——满洲里铁路沿线上的炮弹、石头及雷管等危险物品,粉碎了敌人企图谋害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的重大阴谋。1950年9月,美蒋特务李安东,妄图在建国一周年庆典时,炮击天安门城楼;1951年企图暗杀到北京光华木材厂视察工作的朱德同志,都被我公安部队协助公安机关及时破获。据1983年至1985年的统计,先后共担负首长、外宾活动、重要会议、集会、大型体育比赛等警卫任务3.5万次,使用兵力123.9万人次。近半个世纪来,武装警卫工作取得了重大的成绩,对维护我国的政治安定,维护党和国家的政治声誉,起了重要的作用。

击毙“二王” 1983年9月13日,全国通缉的罪恶累累的持枪杀人犯王宗王方、王宗玮潜逃至江西后,江西、福建总队立即调集部队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在人民群众和解放军的密切配合下,对其实施围剿。战斗中,干部战士不畏艰险、不怕牺牲、英勇顽强、连续作战,充分体现了武装警察战士为人民勇于献身的崇高品质和压倒一切敌人的英雄气慨。9月18日下午6时20分,江西总队直属2支队2中队战士甘象青、黄力生在广昌县水南公社353高地发现“二王”,两犯顽抗拒捕,首先向我武装警察战士开枪。我武装警察战士郑万寿,英勇无畏,沉着镇静,凭着多年练就的基本功,首发命中王宗玮,王宗王方丢下被击倒的王宗玮仓皇逃跑,被迎面冲来的参谋吴增兴、2中队长陈闽及战士游林富、刘树亭等击伤捕获。战斗结束后,参谋吴增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光荣牺牲。

平息“暴乱” 在全国各地发生的历次暴乱中,武装警察部队官兵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武装警察各部队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在当地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戒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集中兵力,全力以赴,比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战斗任务。干部战士经受了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实践证明,武装警察部队不愧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武装力量,不愧为是党和人民利益的忠实保卫者,不愧为是社会主义祖国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