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紧急刹车,老太肋骨骨折——谈紧急避险责任
2026年03月18日
汽车紧急刹车,老太肋骨骨折——谈紧急避险责任
【案例】一辆公共汽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李某骑自行车在自行车行驶线内正常行驶。这时付某骑自行车从李某内侧超车后向左猛拐,将李碰倒,公共汽车司机紧急刹车,从而避免了一场交通事故。但是,由于汽车紧急刹车,将车上的几名站着的乘客摔倒在地,其中一老太太的肋骨正好碰在椅背上,造成肋骨骨折。经过几个星期的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等800元。老太要求驾驶员赔偿她的损失,驾驶员说,这不是他的责任。谁来承担老太太的损失呢?
【评析】类似本案的事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还是常有的,骑车的人不守规则,猛冲、猛拐,尤其是有的青少年喜欢骑快车,弄得不好就极容易出事故。(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第三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还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如果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要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自然因素造成的险情,则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受益人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汽车司机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构成要件,但引起险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付某骑车超车猛拐的过错撞倒李某造成的,因此,付某应承担老太太活动的医疗等费用。
【操练】案例分析:一长途汽车,行至一盘山路,刹车突然失灵,司机为了避免车毁人亡,只好向山路旁的一棵大树冲去,汽车被大树挡住了,但由于汽车在向大树撞的一刹那,震碎的玻璃扎伤了几位乘客,还有几位乘客被摔伤。问①司机的行为是紧急避险吗?②乘客受的损失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