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儿女,孝父母——谈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2026年03月18日
好儿女,孝父母——谈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案例】成某与门某婚后生一女,后成某因犯罪被判刑。不久,其妻门某向法院提出离婚。女儿归女方抚养。一年后,门某再婚,将女儿寄养娘家,每月付给抚养费。数年后,成女成人并工作。成某出狱后,欲将自己户口迁往女儿处并要求女儿付给基本生活费,遭到拒绝。后成某起诉法院,要求女儿尽赡养义务。成女辩称,原告虽为生父,但从未对自己尽过抚养义务,自己从小在外婆家长大,因此拒绝赡养。成女的说法对吗?
【评析】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犬不厌家穷,成女身上流的是父母的血,哪能割断父母的情分,莫非是头脑发昏。(https://www.daowen.com)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即使父母因某种客观原因,未能尽到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影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同时,婚姻法还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虽然成女是在外婆家长大,但并非被收养。因此,成女仍应赡养其生父成某。
【操练】列举3个你自己身边发生的子女对父母尽赡养扶助义务好的典型,并从现在做起孝敬赡养你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