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3 科学制定水中长期规划,水资源需求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该规划是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经本地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应当依据水的供求现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等,按照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制定,宏观调控城市水资源供给与水资源需求之间的协调平衡,提出现实可行的措施,纳入本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https://www.daowen.com)
水供求管理要从以供水管理为主转变为以需水管理为主,按照区域水量分配方案,以供定需,以水定规模,以水定布局。在缺水严重地区要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和农作物的发展,严禁引进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关停部分效益差、耗水量大、污染重的企业。各城市要按照城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积极搞好水源工程和供水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制定合理的水价政策,对各类取用水和耗水定额进行评价和监督管理,强化水资源需求管理,确保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