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型糖尿病成人患者在糖尿病发病5年内应接受首次散瞳眼科检查。
(2)2型糖尿病患者一经确诊,应尽快进行散瞳眼科检查。(https://www.daowen.com)
(3)糖尿病计划妊娠者和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应进行综合性眼科检查。应在妊娠前或妊娠初3个月接受首次全面眼科检查与评估,随后整个妊娠期间和产后1年密切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