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医疗按摩机构

六、盲人医疗按摩机构

盲人医疗按摩,是指由盲人从事的有一定治疗疾病目的的按摩活动。盲人医疗按摩属于医疗行为,应当在医疗机构中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属于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其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为了保障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盲人医疗按摩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2009年4月23日联合发布了《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

(一)盲人医疗按摩所执业许可

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开办人应当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②至少有1名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5年以上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③至少有1张按摩床及相应的按摩所需用品,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④有必要的消毒设备;⑤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装订成册的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盲人医疗按摩技术操作规程;⑥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⑦有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意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的证明文件。

盲人医疗按摩所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名称为识别名称+盲人医疗按摩所,诊疗科目为推拿科(盲人医疗按摩)。盲人医疗按摩所不登记推拿科(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诊疗科目,不设床位,不设药房(柜)。盲人医疗按摩所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二)盲人医疗按摩执业规则(https://www.daowen.com)

(1)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医疗按摩方案,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得开展推拿(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不得开具药品处方,不得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不得签署与盲人医疗按摩无关的医学证明文件,不得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3)盲人医疗按摩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执业地点和诊疗科目执业,不得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非盲人不得在盲人医疗按摩所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4)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