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殖健康

二、生殖健康

生殖健康,是指生殖系统及其功能和过程所涉及的一切事宜,包括身体、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健康状态,而不仅仅是指没有疾病或不适。“生殖健康”一词最早见之于1994年9月开罗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

生殖健康的内涵包括:①人们能够有满意、安全而且负责任的性生活,而不担心传染病和以外妊娠;②有生育能力,可以自主并负责地决定是否、何时、间隔多长时间生育以及生育多少;③妇女能够安全地通过妊娠和分娩,妊娠结局是成功的,婴儿成活并健康成长;④夫妇能够知情选择和获得安全、有效、负担得起和可以接受的计划生育方法。因此,生殖健康包括安全、满意、负责任的性生活,生育调节,母婴保健,优生优育,防治性传播疾病等多方面的内容。(https://www.daowen.com)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同时,我国在计划生育过程中还十分重视帮助不孕症患者,运用辅助生育技术,帮助不育者实现生儿育女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