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是指用于专门照顾和培养婴幼儿生活能力的地方。幼儿园,为一种学前教育机构,用于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通常接纳3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而接纳3~6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卫生部、教育部于2010年9月6日发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