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的指导性文件和依据。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