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143.投资收益科目设置

解析143.投资收益科目设置

投资收益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是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回报。投资活动也可能遭受损失,如投资到期收回的或到期前转让所得款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即为投资损失。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则为投资净收益。“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投资收益”科目可按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科目编号6111。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投资收益”科目应当按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表19-2 6111投资收益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续表)

图示

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方企业从被投资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股息、红利收入,如果被投资企业因享受税收优惠而适用税率低于投资方适用税率的,则不需补税。

企业中途转让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款项,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投资收益,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