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程企业自行施工的核算
施工企业的专项工程,除了少数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外,大都由企业自行施工。专项工程自行施工所需的材料,与企业承包工程所用的材料相同,不必与施工用料分别核算。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可在“工程物资”科目进行核算。企业为购置专项工程大型设备而预付的设备款,可记入“工程物资——预付大型设备款”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收到设备、补付设备款和支付运杂费及相关税费时,按设备的实际成本记入“工程物资”科目的借方,按预付设备款记入“工程物资——预付大型设备款”科目的贷方,按补付设备款和支付运杂费及相关税费记入“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
施工单位领用专项工程用料时,按领用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材料日常收发按计划价格核算时)记入“在建专项工程”科目的借方和“原材料”科目的贷方:
借:在建专项工程
贷:原材料
月末分摊领用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时,要将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记入“在建专项工程”科目的借方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贷方(如为贷方差异用红字):
借:在建专项工程
贷:材料成本差异施工单位领用需要安装设备时,按其实际成本记入“在建专项工程”科目的借方和“工程物资”科目的贷方:
借:在建专项工程
贷:工程物资
专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资以及其他支出,应记入“在建专项工程”科目的借方和“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贷方:
借:在建专项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https://www.daowen.com)
——应付福利费
银行存款
专项工程耗用辅助生产等单位提供的水、电、机械作业、设备安装、修理和运输等劳务时,应按月根据实际成本记入“在建专项工程”科目的借方和“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内部往来”(当辅助生产单位实行内部独立核算时)科目的贷方:
借:在建专项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内部往来
专项工程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合同公证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工程管理监理费、工程借款费用等工程建设等其他支出,应先记入“在建专项工程”的“工程建设其他支出”一级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的贷方:
借:在建专项工程——工程建设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
设备安装工程在负荷联合试车过程中发生的试车收入,应冲减试车费用,并将其记入有关材料、产品科目的借方和“在建专项工程——工程建设其他支出”科目的贷方。
对专项工程借有银行贷款进行建设的,应将建设期间借款费用按期记入“在建专项工程——工程建设其他支出”科目的借方,并于工程完工后将它摊作各项工程支出,予以资本化。但如果在建设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而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时,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它记入当期“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至于各项工程每一会计期间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没有必要分别计算。因为工程建设的资金,往往是多元化的,一般总有一部分自有资金。在建设过程中,很难认定各项工程支出的资金哪些是自有的,哪些是借来的。只能在项目完工后将建设期间的借款利息按一定标准分配,计作各项工程支出,予以资本化。
对于工程建设其他支出的分配,可以按支出项目采用不同的分配标准,也可采用同一标准一起分配。如采用同一分配标准,就可按照各项工程实际发生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和设备购置费之和进行分配。
如果工程项目建设期较长,并且各项工程交付使用时间不同,对工程建设其他支出就不宜采用上述按照实际分配率于全部工程完工之后再行分配计算的方法。而应根据工程概算采用预定分配率计算各项工程应分配的工程建设其他支出。其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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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工程分配的工程建设其他支出=该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和设备购置费合计×工程建设其他支出分配率
经过分配的工程建设其他支出,应记入“在建专项工程”科目的借方和“在建专项工程——工程建设其他支出”科目的贷方:
借:在建专项工程
贷:在建专项工程——工程建设其他支出
同时应将分配的工程建设其他支出分别记入各工程支出明细分类账的“工程建设其他支出”栏。
按照预定分配率分配的工程建设其他支出数与实际发生数的差额如果不大,可由最后完工的各项工程负担。如果差额较大,则应调整分配率,并对已完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作追加或追减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