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专项工程减值准备提取的核算
2026年01月15日
五、在建专项工程减值准备提取的核算
随着地区投资规模的压缩和建筑新结构、新施工工艺的出现,施工企业的工程任务和构配件等的需求往往会发生变动,从而对专项工程的建设带来重大影响,有的甚至会造成停建、缓建。因此,施工企业应定期或在年终对在建专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发现存在下列某项或若干项情况,有证据表明在建专项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在建专项工程减值准备: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两年内不会重新开工。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由于建筑材料、需要安装设备的市场价格大幅下降等原因,造成的其他可以证明在建专项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企业发生在建专项工程减值时,应将计提减值准备记入“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在建专项工程减值准备”或“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施工企业列作资产减值损失)的借方和“在建专项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贷方:(https://www.daowen.com)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在建专项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贷:在建专项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专项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在建专项工程减值准备,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它从“在建专项工程”项目中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