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收入的实现
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账。施工企业一般要在工程开工前与发包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在工程合同中除了要写明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和要求,工程造价,开工、竣工时间等条款外,还要根据工程价款结算的特点和要求,规定工程价款收入的结算办法。
>>1.实现形式
工程价款收入的实现,由于工程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不同而有所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实现的收入额为发包工程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②实行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
月终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本期收入额为月终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金额。
③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益的实现。
应于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工程收入的实现。本期实现的收入额,为本期已结算的分段工程价款金额。
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合同,其合同收益应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确认为收入一次或分次实现。本期实现的收入额,为本期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或竣工一次结算的全部合同价款。
无论采用哪一种价款结算方式,都要经过开户银行的同意并监督执行。在具体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以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发包单位确认后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2.工程收入的内容(https://www.daowen.com)
工程收入由直接工程费用、间接费用、计划利润、税金等四部分组成。
(1)直接工程费用。
直接工程费用由直接费用、其他直接费用、现场经费组成。
①直接费用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②其他直接费用是指直接费用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仪器仪表使用费、生产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等。
③现场经费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包括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等。
(2)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3)计划利润。
计划利润是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依据不同投资本源或工程类别实施差别利率。
(4)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