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供用电合同

4.1.1 供用电合同

1)供用电合同内容

供用电合同包括高压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和委托转供电协议。居民供用电合同采用背书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与用电人订立的,由供电人供应电力,用电人使用该电力并支付电费的协议。合同的标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电”,由于其具有客观物质性并能为人们所使用,因而属于民法上“物”的一种。供电人将自己所有的电力供应给用电人使用,用电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价款,双方当事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关系。

2)供用电合同的特点

①合同的当事人是供电人和用电人。供电人是指供电企业或者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资格的非法人单位。用电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https://www.daowen.com)

②合同的标的是一种无形物质——电力,虽然客观存在,却看不见,只有在连续使用的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

③供用电合同属于持续供给合同。供电人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电人供电,不得中断。

④供用电合同一般按照格式条款订立。供电企业为了与不特定的多个用电人订立合同而预先拟定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按照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对供用电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用电人,可采用非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⑤电力的价格实行统一定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