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诺芬十六

色诺芬十六

定名虚位两难全,立法浑忘理在天。

说到豪强权势重,人间正义总轻捐。(https://www.daowen.com)

色诺芬《追思录》卷一言阿尔喀比亚德与伯利克里论法,皆准强力,或出独夫,或出愚众,浑忘有天理之存。盖理为定名,法是虚位。法者,准天理则公道存,准强力则正义丧,两不相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