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 建议

更新于 2026年10月12日 版权声明
3.8.3 建议

加强地质遗迹景观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地质遗迹的保护性开发利用,逐步实现地质遗迹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最终目的。

(1)对已开发利用的地质遗迹资源,应加强保护,合理规划旅游路线,避免过度开发。(https://www.daowen.com)

(2)对尚未开发利用的地质遗迹集中分布区域,申请建立相应级别的地质公园,科学规划地学旅游路线、旅游项目,合理开发利用地质遗迹资源,将地质遗迹保护与支撑地方经济发展、扩大居民就业的旅游产业相结合,进而促进地质遗迹的永续保护。

(3)抢救和保护遭受破坏的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和观赏价值的重要地质遗迹,对一些不能开发利用的地质遗迹,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其封存保护,禁止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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