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 建议

更新于 2026年10月12日 版权声明
4.5.3 建议

(1)各区应有重点的实施防预。黄埔区、从化区、增城区及花都区的中低山丘陵区应主要预防斜坡类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花都区、白云区、从化区、增城区等隐伏岩溶区及广州市区大规模工程建设区应主要预防地面塌陷;广州市区过于集中大量抽排地下水的建筑场地主要应预防地面沉降。(https://www.daowen.com)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以及应急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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