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风格派”运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荷兰“风格派”运动

“风格派”是荷兰的一些画家、设计师、建筑师在1917年~1928年组织起来的一个松散的集体,主要促进者及组织者是杜斯伯格,代表性人物有画家P·蒙德里安、利特维特等。蒙德里安1912年的绘画作品,奠定了“风格派”设计的形式基础(图1-29);里特维特的《红蓝椅》具有划时代意义(图1-30)。

图示

图1-29 红、黄、蓝构图 蒙德里安

“风格派”的特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将传统建筑、家具、产品设计、绘画以及雕塑等特征完全剥除,变成最基本的几何结构单体或“元素”。

(2)运用这些几何结构单体或元素形成简单的结构组合,但在新结构组合中,单体依然保持相对独立性和鲜明可视性。

(3)对于非对称性的深入研究与运用。

(4)反复运用纵横几何结构、基本原色与中性色。

“风格派”运动所传达的社会含义包括:(https://www.daowen.com)

(1)坚持艺术、建筑、设计的社会作用。

(2)认为普遍化和特殊化、集体与个人之间有一种平衡。

(3)对于改变机械主义、新技术风格含有一种浪漫的、理想主义的乌托邦精神。

(4)坚信艺术与设计具有改变未来、改变个人生活和生活方式的力量。

没有统一的、一成不变的“风格派”风格,真正的“风格派”是变化的、进步的,它的精神是改革和开拓,它的目的是未来,它的宗旨是集体与个人、时代与个体、统一与分散、机械与唯美的统一的努力。

现代主义设计本身也是一种进步的象征。现代主义的关键因素是功能主义和理性主义。功能主义认为,一件物品或建筑物的美和价值取决于它对于其目的的适应性,其最有影响的口号是“形式追随功能”,强调功能对于形式的决定作用。而理性主义则是以严格的理性思考取代感性冲动,以科学的、客观的分析为基础来进行设计,尽可能减少设计中的个人意识,从而提高产品的效率和经济性。需要注意的是,现代主义并不是功能主义,也不等于理性主义,它具有更加广泛的意义。

图示

图1-30 红蓝椅 里特维特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