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要求
2026年01月15日
三、有关要求
1.工作总结。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文件要求,认真总结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撰写省级现代学徒制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省内现代学徒制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组织保障、扶持政策、经费投入、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有关政策建议等。
2.案例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围绕现代学徒制重点任务、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下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和疫情期间学徒制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推荐5个典型案例。案例内容应思路清晰、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https://www.daowen.com)
3.材料报送。试点单位验收材料电子版须于2020年11月5日—10日提交至学徒制专委会。省级现代学徒制工作总结报告和验收结论纸质版(1份,附省级验收结果汇总表)须于11月25日前函报我司,电子版发送至jxjc@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