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三批试点单位以及全省第二批试点单位须对照备案任务书,总结试点经验、撰写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包括:试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