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7.5.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施工单位应汇总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做好到岗、离岗记录,及时更新人员台账。

2.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施工单位应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信息表(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网上真实性查询结果截图原件和复印件),报监理单位核查,通过后方可进场作业。监理单位为二级管理机构的,可由驻地办进行核查并定期将有关资料报总监办备案。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进行不定期巡视检查,发现人证不一或无证上岗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清退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