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利合作,寻求共建共赢
2026年04月03日
(三)推进互利合作,寻求共建共赢
中国的国际法治观念特别强调互利合作。所谓互利合作其实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所有合作必须以利我为基础,换言之,即使是我们的援助,也一定是于我有利的,中国不可能采取那些对自身有害而对他人有利的合作方式;二是这种合作必须让对方也获利,这是对方能够参与合作并保持合作姿态的重要前提。如果一项合作仅仅是一方得利,另一方却承受损失,那么合作就不会长久,也会产生消极影响。殖民时代的国际关系,宗主国和殖民地国之间的合作经常在当代受到诟病,就是因为这种合作不是互利的,单向有利于某些国家的结果使得财富单向地向某些国家输出。中国在毛泽东时期,就已经明确地提出合作必须是有利于双方的,否则合作不可能长久。习近平提到的“共商、共建、共赢”理念是互利合作的新版本,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就是这种国际关系理念的鲜明表达。中国设计的所有国际制度、国际组织架构都应当实现民主协商、互利共赢等积极的目标。(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