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注: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