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国际学校认证制度的发展和步骤

第三节 中国内地国际 学校认证制度的发展和步骤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保障中小学阶段的基础教育质量,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学校督导评估制度。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的发展,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学校督导评估正在发生变化。政府部门开始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学校进行审核,评估目的开始从规范办学行为转变为保证教育质量和持续改进,评估标准不再局限于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而是更多地注重学生学习和发展,赢得学校社区以及全社会的认可。

中国内地国际学校认证制度起源于1995年国家教委发布的《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在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牵头,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School Curriculum and Textbook Development,NCCT,以下简称课程教材中心)从2000年开始筹划认证工作,2002年正式启动认证程序,十多年来,得到了中国内地国际学校的认可和适应。课程教材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组织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的研究、开发、评估工作及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学校认证程序是保证认证任务完成的运行机制,是一个以规范管理和保证质量为目的的持续过程,必须要体现认证的基本理念,与认证标准相适应,基于认证实践不断调整和完善。同时,学校认证是一个使命驱动的过程,受社会环境和认证对象的影响,需要尊重学校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的差异性。因此,课程教材中心在借鉴CIS、NEASC和WASC认证程序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内地国际学校的实际情况,形成了包括请求认证、资格考察、申请认证、初步考察、学校自评、考察团考察、认证决定和后续程序这七个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