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 非密封源分类

6.1.3 非密封源分类

密封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见表6.2。

表6.2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放射性核素的日等效操作量等于放射性核素的实际日操作量(Bq)与核素毒性组别修正因子的积除以与操作方式有关的修正因子所得的商。放射性核素的毒性组别修正因子及操作方式有关的修正因子分别见表6.3和表6.4。

表6.3 放射性核素毒性组别修正因子

图示

表6.4 操作方式与放射源状态修正因子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