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遗物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遗物

(一)生活用具

1.陶器

完整器3件。多为器物口沿,相当部分可复原。大部分出于两座灰坑中。陶质以夹羼和料的粗陶为主(内夹碎陶末的居多,次为夹细河砂),泥质陶数量很少。灰色居多,次为橙黄、灰褐、红褐等。手制,做工粗糙。陶质疏松,火候不高。器形有钵、方口形器、盅、罐、瓮等。

钵 2件。残。H2:20,方唇,弧壁。素面抹光。灰褐色。壁厚0.7厘米(图三:1)。H2:21,圆唇,口微敛,深腹。素面抹光。夹碎陶末。橙黄色,表面有烟熏痕迹。壁厚0.8厘米(图三:2)。

方口形器 1件(H1:8)。仅存口沿。方唇,口略敛,四角为一突出的弧形纽,弧腹。素面磨光。夹细砂和碎陶末,橙红色。壁厚0.8厘米(图三:3)。

盅 1件(H2:64)。残。尖唇,敛口,浅腹,平底。泥质红灰色。口径5.8厘米、高2.6厘米(图三:4)。

图示

图三 出土陶器

瓮 2件。仅存口沿。H1:11,方唇,口略敞,广肩。素面压抹。夹砂粒和碎陶末,红褐色。厚0.9厘米(图三:5)。H2:22,平沿,直口。素面抹光。夹碎陶末,黑灰色。厚0.9厘米(图三:6)。

罐 49件。完整者4件,口沿46件。分三型。

A型:完整器1件,口沿13件。分四式。

Ⅰ式:2件。H1:24,口径11.9厘米、高14.8厘米、底径9.4厘米。敞口圆唇,弧腹下垂,大平底。素面抹光。口沿外饰泥带纹。夹碎陶末。陶色不纯,灰、红褐相杂。外表积有烟炱。胎厚疏松(图三:8)。

Ⅱ式:3件。仅存口沿。器形较大。敞口,斜方唇。外壁抹光。夹碎陶末和砂粒,有些还夹有料姜石粉。外壁积有烟炱。H1:2,唇外饰泥带纹,红褐色。厚0.7厘米。H1:4,唇外饰泥带纹,上压印树叶纹,橙褐色。厚0.8厘米。H1:3,唇外饰泥带纹,上压印竖短线纹。厚1厘米(图三:7、9、10)。

Ⅲ式:5件。仅存口沿。器形较小,侈沿。H1:12,斜方唇,束颈,垂腹。素面磨光,有光泽。夹碎陶末和碎骨末。灰色,有烟熏黑斑块。厚0.7厘米。H1:10,圆唇,束颈。素面压抹。夹碎陶末。浅灰色,厚0.5厘米。采:01,颈部较高。厚0.5厘米(图三:11~13)。

Ⅳ式:4件。仅存口沿。高领。Ⅱ:1,方唇,沿外侈。夹砂。外壁积烟炱,内壁橙红色。厚0.6厘米(图三:16)。

B型:6件。仅存口沿。分三式。

Ⅰ式:4件。双环耳位于腹中部。H2:79,敞口,斜方唇,粗斜颈。外饰刮抹条纹。夹碎陶末、料姜石粉和砂。灰褐色,有红褐色块,胎橙红。厚0.9厘米(图三:17)。完整器见阿子滩出的一件,84ZHTA采:01,敞口方唇,圆肩,腹双环耳,斜直腹(俯视腹为扁圆形),平底。外壁饰刮抹条纹。夹砂。橙红色,杂黑灰色斑。口径11厘米、高27.3厘米、底径9.5厘米。Ⅱ:2,侈口,圆唇,广肩。素面磨光,略有光泽。浅灰褐色。泥质。厚0.4厘米(图三:18)。81ZHND采:09,敞口,斜方唇,圆鼓腹,腹有双环耳,小平底。夹砂黑褐陶。素面磨光。口径8.4厘米、高15厘米、底径6.8厘米(图三:15)。

Ⅱ式:1件(H2:9)。口沿外侈,束颈。双耳位于肩部。素面磨光。夹碎陶末和碎骨末。灰褐、砖红和烟熏黑斑相杂。厚0.4厘米(图三:14)。

Ⅲ式:1件(H2:8)。敞口,高领。双耳在肩颈之间。素面磨光。夹碎陶末和河砂。砖红色,杂橙黄色斑块。厚0.6厘米(图三:25)。

C型:完整器2件,口沿30件。分五式。

Ⅰ式:27件。多为口沿。H2:17,敞口,斜方唇,束颈。双环耳,圆腹,平底。素面抹光。双耳顶部饰乳丁纹。夹碎陶末,胎疏松。灰色,杂橙红色斑块。外壁有烟炱。高14.7厘米、底径7.1厘米(图三:19)。H1:13,尖唇,侈沿,曲颈,双环耳与口沿相连。素面磨光,有光泽。夹砂,灰褐色。内外壁施陶衣(图三:23)。

Ⅱ式:1件(H2:1)。扁圆口,沿略侈。短直颈。双扁宽耳,顶部下凹。宽平肩,斜腹。平底内凹。素面磨光。夹砂。黑灰和橙红相杂。胎较薄。口径9.5~10.9厘米、高17.5厘米、底径7.9厘米(图三:21)。

Ⅲ式:2件。Ⅱ:8,扁圆口,沿略侈。曲颈,双环耳,口部下凹。圆肩,斜直腹。平底。素面磨光。夹碎陶末。橙红、灰褐、灰及烟熏的黑灰色斑块相杂。口径8.9~9.4厘米、高14.4厘米、底径5.9厘米(图三:22)。

Ⅳ式:1件(H2:13)。仅有口沿。方唇,圆口,沿略下弧。双环耳顶部饰乳钉纹。夹碎陶末。灰色。素面磨光。厚0.6厘米(图三:20)。

Ⅴ式:1件(H1:16)。仅存口沿。敞口方唇,菱形沿(双流)。双耳与口沿相连,耳顶饰乳钉纹。素面抹光。夹碎陶末。灰褐色,外壁有烟炱。厚0.7厘米(图三:24)。

2.骨器

骨匕 2件。用动物肋骨纵剖刮去骨松质制成。H1:34,长条形,圆头。略磨。表面光洁。头部有使用痕迹。长12.5厘米(图四:1)。Ⅲ:13,长柄。砍削后路打磨而成。头部有使用磨损痕迹。长14.4厘米(图四:2)。

(二)生产工具

1.陶器

纺轮 1件(H1:9)。残。圆饼形。中间穿一孔。用陶片磨成。夹碎陶末。一面橙黄,一面灰黄。直径5.6厘米、厚0.7厘米、孔径0.6厘米(图四:3)。

弹丸 1枚(Ⅲ:7)。卵形。捏制。夹碎陶末。灰、红褐色相杂。径2~2.6厘米。

图示

图四 出土器物

2.石器

65件。有敲砸器、刮削器、斧、铲、锄、刀、杵、磨棒和磨盘等。

敲砸器 5件。分三式。

Ⅰ式:1件(Ⅱ:11)。扁平椭圆形。刃部用交互打击法制成。含云母细砂岩,灰色。径10.9~13.2厘米、厚2.1厘米(图五:2)。

Ⅱ式:1件(H1:70)。扁平近梯形。刃部用交互打击法制成。含云母细砂岩,深灰色。宽10.6厘米、长8.4厘米、厚3厘米。

Ⅲ式:3件。不规则圆形。刃部用交互打击法制成。II:13,页岩,灰绿色。径11.6~12.3厘米、厚2.8厘米(图五:1)。

图示

图五 出土石器

刮削器 1件(H2:98)。圆形。系打剥的石片,有使用痕迹。含云母细砂岩,灰色。直径7.7厘米(图五:3)。

斧 8件。分二型。

A型:3件。分三式。

Ⅰ式:1件(H1:74)。梯形。窄斜肩,弧刃。打制。有使用痕迹。细砂岩,灰绿色。长21.1厘米、刃宽10.8厘米(图五:4)。

Ⅱ式:1件(H1:71)。长条形,双面弧刃。琢制。刃粗磨,有使用痕迹。硅质灰岩,灰黑色。长13.1厘米、刃宽4.7厘米(图五:5)。

Ⅲ式:1件(H1:81)。窄肩,双面斜弧刃。刃部略磨。琢制。硅质灰岩,黑色。长13.3厘米、刃宽5.5厘米(图五:6)。

B型:5件。束柄。分三式。

Ⅰ式:1件(Ⅱ:14)。宽肩弧刃,形体厚重。打制。有使用痕迹。细砂岩,深灰色。长18厘米、刃宽16.2厘米(图五:9)。

Ⅱ式:2件。H2:94,弧刃。打制。有使用痕迹。含云母细砂岩,深灰色。长20.1厘米、刃宽13.6厘米(图五:7)。

Ⅲ式:2件。H2:76,宽直柄,宽肩弧刃。打制。铲体较薄。有使用痕迹。细砂岩,深灰色。长17厘米、刃宽14.4厘米(图五:11)。H2:92,斜肩弧刃,体大而厚重。有使用痕迹。含云母细砂岩,灰绿色。长19.8厘米、刃宽16.1厘米。

铲14件。完整者11件。残3件。打制。分二型。

A型:3件。H2:93。弧边梯形,弧刃。铲体轻薄。含云母细砂岩,灰黑色。长15.6厘米、刃宽7.2厘米(图五:14)。

B型:5件。长直柄。分二式。

Ⅰ式:2件。H1:83,铲头近方形,弧刃。有使用痕迹。含云母细砂岩,灰色。长21.7厘米、刃宽10.7厘米(图五:8)。

Ⅱ式:3件。H2:82,铲头为圆角方形。有使用痕迹。含云母细砂岩,灰褐色。长13.7厘米、刃宽7.1厘米(图五:12)。

锄6件。打制。长柄。分三式。(https://www.daowen.com)

Ⅰ式:2件。H2:88,锄头近圆形。有使用痕迹。深灰色细砂岩。长18.2厘米、锄头宽11.1厘米(图五:10)。

Ⅱ式:2件。H1:80,半圆形锄头。刃部磨蚀圆钝。灰色细砂岩。长20.2厘米、肩宽12.1厘米(图五:13)。

Ⅲ式:2件。H1:73,舌形锄头。刃部磨蚀圆钝。灰色细砂岩。长21.8厘米、刃宽10厘米(图五:15)。

刀17件。完整或大部完整的14件。打制。分二型。

A型:6件。两侧边有“Ⅴ”形缺口。分四式。

Ⅰ式:1件(H2:86)。长方形。两侧边“Ⅴ”形缺口对磨而成。有使用痕迹。灰色细砂岩。长11.4厘米(图五:17)。

Ⅱ式:1件(H2:83)。直背略磨。对磨的“Ⅴ”形缺口位于侧边与刃部交界处。半边残。黑色硅质灰岩。残长8.3厘米(图五:16)。

Ⅲ式:2件。H1:72,直背弧刃。“Ⅴ”形缺口打制。有使用痕迹。含云母细砂岩,灰褐色。长8.3厘米(图五:18)。

Ⅳ式:2件。H2:81,背微弧略磨,弧刃。有使用痕迹。一侧边打有“Ⅴ”形缺口。含云母细砂岩,灰绿色。长9.1厘米(图五:19)。

B型:8件。两侧边无“Ⅴ”形缺口。分五式。

Ⅰ式:2件。Ⅱ:12,直背弧刃。刃部有使用痕迹。灰绿色硅质灰岩。长9.1厘米(图五:22)。

Ⅱ式:1件(H2:78)。直背凸弧刃。刃部磨损明显。含云母细砂岩,灰褐色。长9.7厘米(图五:20)。

Ⅲ式:2件。H2:79,弧背,刃略弧。刃大部残。含云母细砂岩,灰色。长8.8厘米(图五,25)。H1:77,利用宽薄石片加工出两侧边而成,有使用痕迹。含云母细砂岩,灰绿色。长14.2厘米(图五:21)。

Ⅳ式:2件。H1:75,弧边四边形。有使用痕迹。淡绿色细砂岩。长9.6厘米(图五:23)。

Ⅴ式:1件(88采:02)。凹背弧刃,形体厚大。有使用痕迹。含云母细砂岩,绿褐色。长13.6厘米(图五:24)。

杵 1件(H1:87)。圆棒形。横断面有磨痕。细砂岩。长16.2厘米。

磨棒 7件。H2:75,圆棒形,残。使用面打琢成糙面,有磨损痕迹。紫褐色细红砂岩。残长12.8厘米(图六:1)。H1:78,鞋底形。利用自然的河卵石打琢出糙面而成,有磨损痕迹。灰绿色细砂岩。长16.9厘米(图六:2)。

图示

图六 出土石器

磨盘 2件。残。H1:84,平底。磨面下凹,打琢成糙面,有磨损痕迹。灰绿色细砂岩。残长16.9厘米(图六:3)。

3.骨角器

38件。器形有针、锥、刮抹器、锛、凿、铲、锄等。

针 1件(H2:74)。通体光洁,针尖锋利。针眼部磨成扁平,上部残。白色。残长2.9厘米。

锥 10件。利用动物或禽类肢骨制成。分四式。

Ⅰ式:1件(Ⅲ:11)。用牛肢骨纵切后磨成。通体光滑,尖锋残。白色。残长11.4厘米(图四:6)。

Ⅱ式:3件。H2:39,用禽类肢骨磨成。顶端仍保留大半关节面。白色。长10.4厘米(图四:4)。

Ⅲ式:2件。H1:33,利用牛骨磨成。通体光洁。白色。长10厘米(图四:5)。H1:32,磨制。尖略残。上部有牙咬痕迹。白色。残长10.5厘米(图四:7)。

Ⅳ式:4件。H2:41,利用羊肢骨打制而成。顶端仍保留部分关节面。尖锋因使用被磨光,略残。白色。长11.7厘米。Ⅱ:4,尖部略磨,略残。黄白色。长10.3厘米。

刮抹器 1件(H2:37)。条形,尖弧头。用牛肋骨制成。一端因使用被磨光。白色。长14.5厘米(图四:8)。

锛 1件(H1:27)。长方形。双面刃,刃大部残。用牛胛骨纵剖后磨成。黄色。长9.5厘米、上宽4.5厘米(图四:9)。

凿 3件。Ⅲ:10,双面刀。利用动物肢骨纵剖后磨成牙部而成。弧刃略残。白色。长14.4厘米(图四:10)。H2:29,双面斜直刃。通体光滑。顶部骨质酥松,骨皮剥落。黄白色。长7.4厘米、刃宽2.1厘米(图四:17)。

铲 15件。分八式。

Ⅰ式:1件(Ⅲ:12)。用牛胛骨(去掉部分臼窝和骨脊)制成。刃部因使用磨蚀成很深的“Ⅴ”形口,将铲头分成左右丙半,右半残。土白色。长14.6厘米(图四:11)。

Ⅱ式:2件。H1:26,舌形铲头。利用已磨损的Ⅰ式骨铲改制而成。白色。长14.3厘米。

Ⅲ式:3件。Ⅱ:3,三角形。单面刃,刃大部残。用牛胛骨制成。骨脊磨平,顶部有火烧痕迹。通体光亮。黄色。长14.1厘米(图四:14)。H1:29,舌形弧刃。有使用痕迹。用牛胛骨砍砸制成。黄白色。长14.3厘米、刃宽5.5厘米(图四:16)。

Ⅳ式:2件。H2:28,弧边长方形,单面平弧刃。用牛下颌骨后部削成。刃部磨制,有使用痕迹。土黄色。长12厘米、刃宽7.9厘米(图四:15)。H2:31,长方形。单面斜曲刃。用牛胛骨制成。刃部磨损圆钝。黄色。长11.4厘米、刃宽5.6厘米(图四:12)。

Ⅴ式:1件(H1:25)。长条形。斜曲刃,刃圆钝。用牛胛骨砍砸制成。黄色。长14.5厘米(图四:13)。

Ⅵ式:2件。弯刀形。H2:30,通体光滑。圆弧刃,刃口剥损。用牛胛骨制成。黄色。残长15.7厘米(图四:23)。Ⅲ:9,单面斜弧刃。用鹿下颌骨砍削制成,上部仍保留两颗牙齿。黄色。长12.9厘米、刃长6.3厘米(图四:19)。

Ⅶ式:1件(H1:30)。弧边条形。单面曲刃。外皮光滑。刃部磨损。用牛下颌骨制成。黄白色。长14.2厘米、刃宽5.6厘米(图四:20)。

Ⅷ式:3件。长柄,弧形单面曲刃。用鹿下颌骨制成。H2:33,黄白色。长20厘米、刃宽4.8厘米(图四:18)。

另有鹿角制作的手工工具多件(图四:21、22、24)。用斑鹿角稍加修整即可,尖部多磨损严重。

(三)其他

石贝 1件(Ⅱ:10)。圆雕。通体光滑。上部对钻一孔,孔上端磨损。石英质,有黄、红黄和紫红色纹理。长2.1厘米、最厚处0.8厘米。

陶祖 1件(Ⅲ:8)。残。捏塑,中间穿一小孔。泥质。陶色不纯,一半橙红,一半浅灰。残长2.5厘米。

石雕 1件(H1:85)。梯形。中部下凹,琢磨出一浅浮雕的阴茎状物。左侧边和下侧边尚残留滴状的红色颜料。灰色细砂岩。长24.4厘米。

女阴石雕 2件。H2:96,弧边三角形。中间琢一椭圆形窝,内涂朱,周围尚留点滴残痕。细砂岩,表面印有黑色柏类叶痕。长22厘米、最宽处16.5厘米(图七:3)。H1:86,残。上琢一椭圆形窝,内积一层赤铁矿颜料,周围涂朱成血迹状。有火烤痕迹。含云母细砂岩,灰色。长22.2厘米(图七:1)。

图示

图七 雕刻石器

卜骨 8件。其中牛胛骨1件,羊胛骨7件。

(1)牛胛卜骨

1件(H1:63)。残。背面中脊被磨平。施灼1处。残长11.3厘米。

(2)羊胛卜骨

7件。其中3片残甚,余4片大部分完整。骨面无修治痕迹。除1件骨脊被砸除外,其余均保持原貌。有灼,少者1处,多者达85处。除正面施灼外,骨脊、背面也施灼。H1:64,大部分完整。正面施灼呈左右排列,左侧50处,右侧26处。背面施灼9处。骨脊一侧施灼1处,另一侧施灼4处。正面左部灼呈小圆形,右部及反面灼呈长圆形。残长16.2厘米(图八:1)。H1:65,保存较完整。骨臼下有砍痕一条。施灼左右排列,左12处、右16处、背23处。正面灼呈圆形,背面灼呈不规则长圆形。长15.6厘米(图八:2)。

刻画骨管 1件(Ⅱ:9)。一端管口略残。通体饰线刻纹。纹饰由内填短线的折带纹、X纹、麦芒纹、交叉纹和斜短线纹组合而成。部分纹饰侧旁刻长短不齐的短线条,可能为一种记数刻纹。鹰骨(?),黄色,有光泽。长11厘米(图八:3)。

遗址出土了丰富的动物骨骸残块。经甘肃省博物馆谢俊义先生鉴定,动物种类有赤鹿、斑鹿、梅花鹿、牛、羊和鸟类等。其中以牛骨数量最多。

图示

图八 出土遗物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