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2025年10月13日
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坐拥最长长江岸线的湖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指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奏响了新时代的“长江之歌”。
在沿江省市中,湖北率先编制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2014年7月1日,“史上最严”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2015年5月1日,全国第一个剑指秸秆露天焚烧的《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在湖北出台。2017年1月2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
湖北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效益不断提升。湖北坚持高位推进,强化规划引领,推动依法护江,围绕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大题大作”。2017年12月,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中组部发布的《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显示,湖北的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全国第七,中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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