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楊如震傳
【民國】劉必達修、史秉貞纂:《邠州縣新志稿》卷之十七,民國十八年鉛印鈔本


楊如震傳
明·楊如震,志趣高潔,胸懷洒落,善行草,工吟嘯。崇禎末,隱居南城鳳凰山,以琴書詩酒自娛。家貧饔餐,不給晏如也。鼎革時,州令薙髪,遂以『剃不淨頭陀』自號,其種族思想概可見矣。康熙初,嘗秋夜擱琴於鳳凰山頂,月下揮弦,音絕淒清。州牧某公聞之曰:『此在陳絕糧操也。』翌日,餽以油米,不受。震又工山水翎毛,常晝南邠山水及太王祠景物,邠人稱其詩字畫為『三絕』云。
——【民國】劉必達修、史秉貞纂:《邠州縣新志稿》卷之十七,民國十八年鉛印鈔本
【注释】
[1]【清】李炳蓮修、高照煦纂《(光緒)米脂縣志》卷之七此處無『米脂人』。
[2]【清】沈青崖撰《(雍正)陝西通志》卷六十四『菊』作『鞠』,『鞠』通『菊』。【清】李炳蓮修、高照煦纂《(光緒)米脂縣志》卷之七『四圍種菊』作『四面種菜』。
[3]【清】李炳蓮修、高照煦纂《(光緒)米脂縣志》卷之七《米脂志》作《通志》,其後有『東鄉全家溝有園亭,為宴游勝地,今其基趾尚存焉。《甯養氣舊志》』。
[4]當為『崇禎』,為避胤禛諱。
[5]當為『崇禎』,為避胤禛諱。
[6]【清】王功成續纂、韓奕續修《陝西通志》卷之二十三此處有『者』。
[7]【清】舒其紳修、嚴長明纂《西安府志》卷第三十六此處有『溉堂集』,為出處。
[8]【清】舒其紳修、嚴長明纂《西安府志》卷第三十六『為詩文敏捷如風』作『詩文敏㨗』。
[9]【清】舒其紳修、嚴長明纂《西安府志》卷第三十六此處無『有聲薦紳間』。
[10]【清】舒其紳修、嚴長明纂《西安府志》卷第三十六此處無『列朝詩集』。
[11]原文『
』為『琰』,為避颙琰諱。
[12]同〔一〕。
[13]原文『弘』爲『
』,為避弘曆諱。
[14]『毋』應爲『母』。
[15]【清】費廷珍纂修《直隷秦州新志》卷之五此處無『由』。
[16]【清】費廷珍纂修《直隷秦州新志》卷之五『庠中』作『士子』。(https://www.daowen.com)
[17]原文作『濩韶』,據他本擬。
[18]『侍』據文意當為『待』之誤。
[19]『低』據文意當為『抵』之誤。
[20]『宏』當為『弘』,為避弘曆諱。
[21]【清】劉斗修、陳如稷纂《(康熙)蘭州志》卷三此處有『蘇州府』。【清】許容撰《甘肅通志》卷四十此處有『江南』。
[22]【清】劉斗修、陳如稷纂《(康熙)蘭州志》卷三此處無『衛』。
[23]【清】劉斗修、陳如稷纂《(康熙)蘭州志》卷三『府』作『藩』。
[24]【清】許容撰《甘肅通志》卷四十無『保任肅府良醫』。
[25]【清】劉斗修、陳如稷纂《(康熙)蘭州志》卷三此處『善琴詩』作『善琴,尤長於詩』。【清】許容撰《甘肅通志》卷四十『善琴詩』作『善琴書』。
[26]【清】劉斗修、陳如稷纂《(康熙)蘭州志》卷三此處無『所著』。
[27]【清】劉斗修、陳如稷纂《(康熙)蘭州志》卷三此處有『行於世』。【清】許容撰《甘肅通志》卷四十無『諸書』。
[28]『甲』為『申』之誤。
[29]『正』應爲『禎』,為避胤禛諱。
[30]【清】胡元煐修、蔣相南纂《重修涇陽縣志》此處無『焉』。
[31]【清】張志達纂《(乾隆)通渭縣志》卷之六『尚』作『南』,當為『南』。
[32]【清】張志達纂《(乾隆)通渭縣志》卷之六『須』作『湏』,『湏』同『須』。
[33]【清】張志達纂《(乾隆)通渭縣志》卷之六『鈍』作『純』,當誤。
[34]【清】張志達纂《(乾隆)通渭縣志》卷之六『嘆』作『歎』,『嘆』同『歎』。
[35]『杯』疑爲『林』之誤。
[36]【清】長庚修、安維峻纂《(光緒)甘肅新通志》卷之六十六『休』作『庥』,以『庥』為宜。
[37]【清】長庚修、安維峻纂《(光緒)甘肅新通志》卷之六十六無『採舊《府志》』。
[38]『元』當為『玄』,為避玄燁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