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小结
综上所述,黑河流域居民家庭水资源消费时间尺度差异不明显,主要表现在:2010年与2004年黑河流域居民家庭人均水足迹比较表明,无论2010年还是2004年,城市人均水足迹均大于农村人均水足迹。从城乡差距变化趋势来看,2010年城乡人均水足迹差距比2004年城乡人均水足迹差距有缩小的趋势,但缩小幅度不大。城市人均水足迹2010年与2004年比较,除了山丹县,其余5个县(区):民乐县、高台县、甘州区、临泽县和肃南县人均水足迹地区差异不显著。城市人均水足迹2010年地区差距比2004年有缩小趋势(不考虑肃州、金塔、嘉峪关和额济纳旗四个地区)。农村人均水足迹2010年与2004年地区差异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