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简介
胡爱国 男,1963年生,安徽桐城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司法部全国高职高专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2006年10月随司法部赴德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培训团参训。先后主编、参编《民法》、《商事法学》、《民法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学》、《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安全教育读本:为你的平安人生上保险》等公开出版教材8部;公开发表《试论合同法基本原则》、《试论贷款合同抵押权的设立与实现》、《皋陶与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等学术研究论文近20篇。承担并主持2005年度安徽省社科联立项资助课题“皋陶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承担并主持2007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省级重点教学研究课题“文科类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