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前 言

《民法原理与实务》是在原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之一——《民法》2008年第二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要求,本次修订在体例和内容上有较大的变动。

1.总体风格。本书是在广泛借鉴和吸收民法核心教学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需要而修订的。在本书编修过程中,遵循高职教材应针对高职专科层次学生的特点,以“必需”、“够用”为原则。在内容的把握上,注重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突出高职教育的实训性与岗位专业技能培养的要求,着重体现“工学结合”。为激发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兴趣,同时兼顾高职学生的认知水平,本书语言文字力求简洁、通俗,做到准确、简明地阐述民事法律基本理论,融汇民事法律教学与科研的最新成果,辅之以实际案例与评析,以便学生学习和理解。

2.创新体例。

(1)本书的编写按照教学模块的方式进行,突破原有编、章、节的体例。全书共分民法概说、民事主体、民事行为和民事权利四个大模块,以便学生学习、理解和掌握本书的体例结构。

(2)在每章开头增加了学习目标与工作任务,添加了导入案例,围绕本章的内容要点设定问题,提示要点,以便学生更快地进入学习角色,更好地掌握本章的内容;在每章结尾添加了思考题、示范案例和习作案例。

(3)在部分章节,针对教学内容多和教学课时少的矛盾,将部分内容放在延伸阅读中,以便学生有选择性地学习。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教材中难免会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专家及同仁不吝赐教。本书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胡爱国任主编,副教授沈友耀、王明霞任副主编。本书由主编胡爱国拟定编修提纲和要求,并统一修改、定稿。鉴于本书是多人合作编写的作品,写作风格上的不一致在所难免,敬请读者谅解和指正。

本书具体编写分工如下(以编写章节先后为序):

胡爱国: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倪庆文: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https://www.daowen.com)

张文胜: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徐东晖:第十一章、第十四章、第十八章;

陈 莉:第十二章、第十三章;

沈友耀:第十五章、第十九章;

汪美侠:第十六章;

高健雅:第十七章;

胡兴元:第二十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

王明霞:第二十一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

胡爱国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