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概念和特征
2026年01月15日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一)物的概念
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可以为人所控制,并且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财产。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是十分广泛的,它既可以是天然物,也可以是劳动创造的物,但民法上的物又与一般意义上的物不同,它不仅应具有物质属性,而且应具有法律属性。
(二)物的特征(https://www.daowen.com)
1.物存在于人身之外。民法上的物是民事权利的客体之一,人类虽然也是动物的一种,但人是享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所以不能把人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能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只能是存在于人身之外的物。实践中,人身的组成部分如果与人体脱离,则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捐赠血液、器官等。此外,人死亡之后已无生命,主体资格已消灭,所以尸体可以成为物,如捐赠遗体用于医疗事业。
2.物能够满足人们社会生活的需要。民法上的物须具有可使用性,即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物只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人们才希望占有它,才会为此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不能满足人们社会生活需要的物,在法律上没有意义。
3.物能够为人力所实际控制或支配。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基于一定目的而建立的社会关系,如取得某项财产或转让某项财产,因此,只有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的物,人们才能按其意思通过建立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来对其进行处分,才能以物为客体建立各种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