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身份权

二、身份权

民法上的“身份”,是指民事主体在家庭、亲属团体和特定的社会关系中所享有的地位或者资格。所谓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从本质上说,身份权只是借用了权利一词的表象,实则为权利和义务的集合体。这是因为,民事主体在家庭和亲属团体中,基于特定的身份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从权利的内容来看,有些权利名为权利,实则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如在亲权中,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保护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https://www.daowen.com)

身份权可分为亲属法上的身份权和非亲属法上的身份权。前者包括亲权、亲属权、配偶权;后者有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