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特征
2026年01月15日
二、合同解除的特征
(一)合同解除是对已经生效的合同的解除
只有对已经生效的合同才能以解除的方式消灭其效力,对无效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因其自始无效,无从解除。解除只能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是在法定事由或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提前消灭合同的效力。
(二)合同解除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条件就是法定事由的发生或当事人约定条件的成就,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解除权,从而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严肃性。(https://www.daowen.com)
(三)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
在法定解除时,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解除行为解除合同;在约定解除时,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解除合同。
(四)合同解除产生溯及地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效力
关于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效力,各国立法不一,我国现行《合同法》将合同解除规定为具有溯及效力。《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