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分类
2026年01月15日
二、知识产权的分类
知识产权的基本分类是指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两个组成部分。著作权是作品的创作者及作品的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其保护对象是以满足精神需求为目的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以及它们的传播媒介。工业产权是指著作权以外的知识产权,其保护对象概括了工商业领域里以满足物质需求为目的的发明创造或识别性标记,主要有专利权和商标权,还有同一领域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某些规则,即禁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https://www.daowen.com)
知识产权还可划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其中前者包括著作权、专利权以及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这类权利针对的是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一般产生于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后者包括商标权以及商号权、地理标记权等,权利保护的对象为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和厂商特定人格的特定标记,主要作用于工商业经营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