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邻接权的概念

一、邻接权的概念

邻接权,原意是指相邻、相近或者相联系的权利。在著作权法上是对表演艺术家、录音制品的制作人和广播电视组织所享有权利的称谓。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这种权利是以他人之创作为基础而衍生的一种传播权,虽不同于著作权,但与之相关,故称邻接权。(https://www.daowen.com)

我国《著作权法》确立了完整的邻接权保护制度。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针对国内图书、音像制品盗版猖獗的现象,积极加强立法规制,加大执法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音像版权管理的通知》、《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出版管理办法》、《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和《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文件,这些文件成为邻接权执法保护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