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使用取得商标权

一、根据使用取得商标权

这是一种最早出现而今仍为个别普通法国家如美国所采用的商标权的取得制度。其特点是注重商标的功能。而商标的使用恰是实现商标功能的唯一途径。商标保护制度产生初期以商标的使用作为保护的基础有其历史必然性。当时,商品的种类及商品生产者的数量稀少,并且,商品只在有限的区域内销售,商标所有人与其他商品生产者及用户具有密切的联系。因此,一方面,避免使用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商标的使用人容易在贸易活动中建立起信誉。早期的英国判例法及衡平法对商标所提供的保护正是建立在商标所有人所拥有的信誉之上。(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