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注册取得商标权
根据商标注册制度,商标权因注册而产生,新的商标权的取得制度由此出现。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商标立法都规定了商标权经由注册取得这一制度。我国现行商标法也规定了商标权的注册取得制度。这一制度具有使用制度所不具备的优点,在这一制度下产生的商标权相对于在使用制度下取得的商标权具有较强确定性;发生侵权纠纷时,也易于取证。但是“注册只是一种行政手续,而非市场行为”。从道理上讲,因注册而生的权利还不是实体意义上的商标权。“实体商标权由实际使用产生,而非注册产生”。因此,使用制度对商标使用的强调也有其公平、合理的一面。(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