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概念与特征

一、著作权的概念与特征

所谓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而依法享有的一种专有民事权利,在我国通常也称为版权。著作权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是指各类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其内容包括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广义的著作权是指除了狭义著作权以外,还包括艺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律称谓上,通常叫作著作邻接权或者称作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著作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专有性。著作权人对于自己享有权利的作品享有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其他任何人不得违法使用其作品,否则构成侵权。

2.时间性。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权不受保护期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且仅在法定期限内受法律保护。超出保护期限,著作权人便丧失了对作品专有使用的权利。(https://www.daowen.com)

3.地域性。著作权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依法取得,而一国法律的效力只及于该国领土范围,没有域外效力。但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的签订,使得著作权受保护的地域范围扩大了,也使得著作权的地域性逐渐减弱。

4.自动性。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获得著作权。

5.内容的双重性。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对著作权人的人身权保护是从各方面保护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维护作品的完整性权。著作财产权的内容较为丰富,有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改编权等一系列使用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