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习作案例

(二)习作案例

1.原告王某(7岁)与被告张某(55岁)系邻居,平素关系融洽。2005年8月的一个星期天下午5时许,原告在家门口玩耍,被告坐在自己家门口乘凉。原告在玩耍中,趁原告不注意,将被告推倒在地,并夸口说:“奶奶,我的劲很大。”被告从地上站起,乘兴逗原告玩耍,并说:“你劲大,来背我!”被告遂让原告做好背人的姿势,然后趴在原告的背上。原告用力背被告,但因力量不够,当即被压倒在地,造成原告左股骨外伤性骨折,花去医疗费等各种费用若干。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王某某要求被告赔偿损失遭到拒绝,诉至人民法院。

问:①什么是过错?张某的行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②请运用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理论分析张某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https://www.daowen.com)

2.2006年7月18日夜间,司机曹某驾驶一辆满载货物的大卡车,不慎挂断横跨马路的照明电线,未作处理离开。村民徐某路过时踩上电线并当场触电死亡。该线路由村委会2002年架设,线路与地面垂直距离偏低,未达到农村低压电技术规程的架设标准,产权归该村委会。漏电保护器与电表则由供电公司安装,该公司对线路安全使用有监督管理义务,且漏电保护器在事故前已丢失。现因赔偿问题,死者家属将司机曹某、村委会、供电公司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问:①本案应适用什么归责原则?②村民徐某的死亡是否由司机曹某、村委会、供电公司的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本案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