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一)2002年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筹划
2002年,学校向市卫生局呈报了《天水市卫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因与我市承担的全国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相冲突,报告未获批准。
(二)2004年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2000年,国家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印发了《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02年,卫生部把天水市确定为全国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城市;2003年2月,天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全国卫生综合改革天水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自此,天水市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正式拉开了帷幕。
2004年4月,学校根据天水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天水市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天水市卫生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开始在校内进行首次人事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坚持“精简高效,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按劳分配,民主监督”的原则,分为学习动员准备、改革方案制定审批、聘任(用)和总结完善4个阶段进行。10月底,学校内部改革工作完成。(https://www.daowen.com)
本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确定了学校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名称、职数、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改革,学校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职责更加明确。新选拔的15位中层干部年龄结构明显改善,学历层次显著提高。通过双向选择、竞聘演讲、民主评议和资格审查,28名行政工勤人员被聘任,85名专兼职教师上岗。改革工作增强了学校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高速发展。
改革的另一重要成果是建立健全了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分配形式主要由工资和津贴两部分构成,学校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岗位的分配等差标准和岗位分配系数,根据个人工作量、岗位风险、服务质量等因素,进行分级分类归口考核,将原工资中的一部分进行重新分配,作为岗位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实行日考勤、月考核、年度汇总制,各处室确定专人进行考核,经处室主任或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汇总办公室,其结果作为下年度评聘职务、核定工资待遇的依据,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2007学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按照《天水市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天水市卫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精神,为巩固第一轮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的成果,积极稳妥地做好学校第二轮全员聘用工作,在保持学校工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制定了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第二轮聘用实施办法。首先,将学校制定的第二轮全员聘用实施办法在全校干部、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认真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并经教职工大会和教代会审议通过,上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学校内部分配及考核制度按照批复的学校改革实施方案执行。本次改革,共有19名科级干部竞聘上岗,聘任37名行政工勤人员和88名专兼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