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体制
(一)人事制度改革
2010年12月6日,学校在总结前两轮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学校发展,制定了《天水市卫生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天水市卫生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2011年3月24日,天水市人社局和天水市卫生局批准了《天水市卫生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1年4月7日,学校成立了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两个方案进行了第三轮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中层干部竞聘前公开竞聘原则、条件、任职资格、程序和方法、岗位、干部职数,接受群众监督。2011年4月1—22日通过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投票、考核审定、公示后,选拔聘用12名处室主任,12名副主任,12名处室主任与学校签订了岗位聘任合同。之后进行了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全员聘任工作。本轮人事制度改革共选拔了27位中层干部,聘用了122名专职教师和34名行政工勤人员。本轮人事制度改革,由于准备充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科学、合理,组织规范,整个竞聘过程有序进行。竞聘结束后,对竞聘上岗的12名处室主任、12名副主任,团委书记、副书记,正科级纪检员,以及内设机构项目办主任、工会主席在市委组织部进行了备案。
2016年5月起,学校对科级干部组织实施了第四轮竞聘上岗。通过全员竞聘上岗,共选拔了中层管理干部28名(正科14名,副科14名),空缺科级干部2名。竞聘上岗后,原任科级干部继续聘任15名(正科8名,副科7名),平职交流正科4名,副科2名;新提科级干部7名(正科2名、副科5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于2018年9月,对新提拔及平级调整的9名干部进行了组织备案。
(二)分配制度改革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2年7月,学校制定了《天水市卫生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方案》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公正、公平、公开”和“尊重人才、科学合理”原则,提出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考核、考评办法。当年8月,《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绩效工资制度开始执行。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合理拉开了收入差距,建立起了重实绩、重贡献、优绩优酬、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管理,激发了内部活力,充分发挥了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