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商检机构实施法定检验的范围
国家检验机构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进出口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商品,海关不予放行,出口商品不得出口,进口商品不得进口。
我国商检机构并不是对所有的进出口商品都进行法定检验,国家对必须进行法定检验的商品做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商品;
(2)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
(3)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https://www.daowen.com)
(4)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输工具的适载检验;
(5)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6)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