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要求,凡是合同必须能得到证明,提供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在用信件、电报或电传磋商时,书面证明当然不成问题。但是,通过口头磋商成立的合同,就很难举证。因此,口头磋商成立的合同,如不用一定的书面形式加以确定,就将由于不能被证明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甚至在法律上无效。尤其是对口头磋商达成的协议,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是必不可少的。(https://www.daowen.com)